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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出国(境)参加国际(地区)学术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单位:

根据省外办的有关规定和通知精神以及《新乡学院关于出国(境)参加国际交流的管理办法》(校政字〔2015〕64号),为保证我校教师2016年顺利出国(境)参加国际(地区)学术会议,所有参会人员须提前报备因公出国(境)计划,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和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出国(境)手续。现就相关报备事项通知如下:

1. 拟参加的国际(地区)会议必须是教师所属学科或专业领域有一定国际影响的学术会议;不得参加非本学科或专业领域之外的国际学术会议。

2. 拟申请参加国际(地区)学术会议的教师必须向会议提交学术论文,并向外事处提供大会论文录用通知函和做口头报告、海报展览的材料;

3. 拟参加国际(地区)学术会议的教师须填写《新乡学院出国(境)申请表》并填写提交论文的中英文题目,附会议情况介绍等;

4. 参加同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的团组教师人数不得超过6人,且不能拆团或分批申报,相关学院协调后统一报至外事处。

5. 因国家政策和省外办有关规定对出国(境)审批手续要求越

来越严,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原则上不安排派出。

请拟参加2016年国际(地区)学术会议的教师于2015年12月4日(本周五)17点前向外事处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如有问题请咨询外事处。

电话:3682788

办公地点:A14三楼外事处办公室

外事处

2015年11月23日

上一条:关于副县级(含)以上干部和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申请办理因私出国(境)证照及申请因私出国(境)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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