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学院外事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外事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制定学校外事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组织涉外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外事纪律教育;检查外事纪律执行情况;
二、负责学校因公出国(境)团组计划论证、项目报批及手续办理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出国(境)培训团组报批和手续办理工作;做好出国(境)人员的行前教育工作;
三、负责学校与国(境)外大学、企业、学术团体、交流协会等组织机构的联络工作;负责国际学术交流和教育交流的联系沟通工作,包括来访人员接待和出访人员外事服务;负责校际国际合作交流协议签订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受学校委托,代表学校邀请国(境)外专家来访并负责专家来访的接待工作,协助做好校内单位(院部)邀请的国(境)外专家来访接待工作;与有关部门一起做好学校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教师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申报、组织和接待服务工作;做好来访人员的背景审查和外事安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省、市有关职能部门备案;
五、负责外籍教师的选聘、聘用协议拟定、手续报批等工作,协助有关院系、单位做好外籍教师的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外籍教师公寓物品购置的审核和申报工作,协调公寓设施维修维护工作;
六、组织学校教师积极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及其地方合作项目,做好选拔、申报及外事服务工作;做好国家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公派对外汉语教师项目的选拔、申报及外事服务工作;
七、负责国家教育部、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省市外办、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等机构开展的各类涉外培训项目、各类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项目的信息采集、发布、联系、申报和管理工作;
八、协同组织部、人事处做好教职工办理因私出国(境)手续的审核、报批及备案工作,与组织部一起共同做好有关证件的集中管理工作;协同统战部、人事处做好归国人员的管理工作;
九、协助国际教育学院做好学生出国留学的外事服务工作;做好外国留学生、交换生的外事服务工作;
十、完成省、市外事主管部门、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